结(离)婚证丢了怎么办?补领指南→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
(四)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五)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办证大厅(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57-82028880、0757-8202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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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车仔路33号“河口百年车站主题公园”18号楼
联系电话:0757-8770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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