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职工已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自动划账,如何变更划账的银行账号?
佛山公积金 2023-05-12 20:36

职工在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并办理了自动划账后

想变更收款的银行账户

可以通过个人网厅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

或者预约到前台业务窗口进行更改

如何操作?

今天

小编教您轻松搞掂!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

2、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

3、成功登录到首页后,先点击下方的“业务大厅”,再点击“购房提取”栏目 。

4、进入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弹出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

5、弹出关联房屋信息框,选择正在提取的房屋地址,进入提取划账续期申报界面,并在当前的提取划账协议点击“续约/修改”按钮。并完善房屋信息和收款账户信息后再进行提交。业务办理进度可在“首页→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查看。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1、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成功登录进入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后,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选择购房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

3、弹出关联房屋对话框,选择关联的房屋信息,进入提取划账续期功能:页面展示的是职工最近一条提取协议为生效或者失效的购房提取自动划账协议。

选择协议记录后,点击“续约/修改”按钮,进入“续约/修改”页面,修改提取银行账户信息后,提交即办理完成,业务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查看。

温馨提醒

1、若职工选择到线下网点办理更改,需携带身份证、变更的划账账号到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出申请,未终止自动划账的不能代办。

2、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购房(含贷款已还清)按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不少于半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前台窗口办理时需在业务窗口申报时在提取承诺书上声明,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网上申报时,可在申报界面自行选择是否办理单次提取。

3、如需至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业务,请提前做好网上预约,具体可登录中心网站查看预约操作指引,长按下方二维码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