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勒流“More法小剧场” |“和事佬”,专解你我烦心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