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以案释法》②丨谨言慎行,别让谣言“跑赢”真相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顺德区普法办、顺德区司法局联合顺德区司法局陈村司法所共同推出《看法·以案释法》系列微电影,打造Plus版普法品牌,以案为鉴、以案促教,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普法大格局建成。
随着智能手机和自媒体平台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在网络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发表个人观点。近年来,因发表不实言论、侮辱诽谤他人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例屡见不鲜。什么是名誉侵权?侵权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本期《看法·以案释法》围绕上述问题,制作了“谨言慎行,别让谣言‘跑赢’真相”为专题的微电影,让我们跟随模拟场景一起学习吧!
小明到处造谣侵犯了小红的民事权利,小红可以要求小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说法正确吗?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依法依规使用网络、净化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清朗、和谐、法治化的网络空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1、《看法·以案释法》①丨以法之名 “未”爱前行——未成年人保护案
来源:顺德区普法办、顺德区司法局、陈村司法所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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