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无继承权?法援律师巧解继承纠纷,促家庭和谐

日前
佛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
成功办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得到了受援人充分赞许

现在,就随着小司来了解下吧~

遗产分配难协商
受援人陈女士为禅城区某村村民,其父母于多年前身故,留下村集体股份合共40股以及股份分红数十万元应由陈女士等7兄弟姐妹继承。
多年以来,因多方面原因兄弟姐妹几乎反目成仇,经过村委多次协调沟通,均未能协商一致,导致未能顺利办理相关继承手续。
现陈女士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经济困难,希望可以尽快处理好遗产分配,故陈女士向佛山市法律援助处求助。
佛山市法律援助处对陈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审查后,决定指派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
本案难点
继承人的三个儿子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外嫁女不应取得遗产继承权,故此不配合办理继承手续。
积极沟通,释法普法齐上阵
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承办律师积极与被继承人的儿子进行沟通,做好释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明确告知现行法律下儿子女儿均有同等继承权利。
另一方面,承办律师也结合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等情况,做好各方的沟通工作,在分配方案上做适当灵活调整。
最后
各方对律师制定的遗产继承方案均满意
并达成一致分配意见
多年的遗产继承纠纷终于得以彻底解决
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也得到了修复
为此受援人制作了锦旗
一家人送到市法律援助处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