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下称《征求意见稿》)
从“开发‘妈妈岗’岗位”
“加强‘妈妈岗’就业服务”
“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
用于“妈妈岗”设置
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
和弹性工作的方式

带娃挣钱两不误 “妈妈岗”→“妈妈港” 弹性工作、柔性管理、灵活时间
“妈妈岗”是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政策
满足妇女就业、
满足企业等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由政府鼓励引导、企业等用工主体
开发设置的就业岗位
对12周岁以下儿童
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
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
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
拓展妇女就业空间
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规上限上企业设立“妈妈岗”; 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 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张贴“妈妈岗”明显标识,将“妈妈岗”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形成规模效应;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妇女之家”,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妈妈岗”打造成暖心“妈妈港”。
加强“妈妈岗”就业服务 依托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 搭建线上招聘对接平台,收集发布“妈妈岗”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招聘求职服务 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编制规范运行的零工市场“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布,为“妈妈岗”招聘求职提供指引 将“妈妈岗”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
通过优化对接流程、创新对接形式、简化登记事项、完善引导服务等措施,建立“妈妈岗”“即时快招”服务模式 支持开展“妈妈岗”技能培训,链接发动各方资源力量就近为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提供多样性及实用性强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鼓励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广东这些地方 已上线“妈妈岗”
“妈妈岗”这一创举
已推广至广东多地




广东有更多“妈妈岗”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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