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23年秋季
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
将于3月23日至27日进行网上报名
我家孩子可以报名吗?
怎样报名?
怎样录取?
以下内容为你详细说明
招生报名主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3月23日至3月27日
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3月27日前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3月28日至3月29日
第一阶段录取:3月30日至3月31日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4月3日至4月4日
第二阶段录取:
4月7日
如有调整,以“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发布。
招生幼儿园和招生计划

2023年高明区内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具体如下表,请各位家长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报读合适的幼儿园: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名时间及方式

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中午12:00(报名期间每日23:00至次日上午8:00系统维护)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登录“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即“高明通”)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系统方式一: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报名相关消息通知都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推送),点击菜单栏【进入高明】进入首页,再点击【招生报名】进入系统。


报名资料提交

①军人子女。
须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4〕3号)提供《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申批表》(即“政干〔2014〕3号”的附件2),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②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须按照《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佛教基〔2020〕5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③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④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经公示后可优先安排。
⑤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
须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可享受当地户籍生入园待遇。
⑥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须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经公示后直接录取。
⑦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子女。
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住宅房产权证明,如: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契税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优先被相应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直接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

家长只能为幼儿选择报读一间公办幼儿园,经查实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2023年3月27日16:00前,经系统数据比对和相关职能部门核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确认报名资格。
录取办法

第一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
监督投诉

本次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及各公办幼儿园将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 各镇街教育服务部电话: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3048、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 监督投诉电话:88282511、88282386
关于招生各阶段通知公告、信息
将会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如有任何调整通知
以“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为准
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