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涉及承包范围外的进排水渠、塘基路及相关道路设计规划工作需经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同意。
3.合同范围内搭建的建筑物设施,合同期满后归村集体所有。
4.承包方如在承包期内变更法人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告知本村,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税费或其它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6.与中灶村生活区临近鱼塘的农机设备(增氧机等)要求设置相应防噪音实施,生活区100米范围内为禽畜禁养区,所有养殖生产工作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7.承包方须对中灶村2022年鱼塘承包者现存的农机器械进行一次性折旧补贴,补贴价格为250元/亩,补贴面积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积167.76亩计算,费用为41940元,由承包方负责,并在支付第一年租金时划到中灶村帐户,由中灶村统一发放。
8.承包方须对大山塘至新村西面治安亭卡口的排水渠(原貌是土渠,长75米)进行硬底化建设,接驳新村现有排水渠。要求:宽度不少于1.2米,硬底化水渠两侧24墙档土(费用估算约7万元,详见附图),并必须在首年合同履约期内完成。
9.承包方须确保还原中灶村进村路北侧鱼塘水泥路基外3.5米塘基基面(见附图1中进村路北塘基整治1、2段),其中2段预留水泥路基外2米范围作为本村绿化美化用地,每年第四季度本村代表与企业代表对塘基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塘基面不少于3.5米,如发现缺失,本村提出书面通知后限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修复,限期不修复,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10.在承包方进行鱼塘改造期间,优先对中灶村进村路北侧鱼塘基基面1段(即屋边1鱼塘段,约50米)进行施工,并覆盖塑料膜防止塘基塌方。
11.承包方进行鱼塘改造期间,同时在一年内对承包范围外的中灶村芋地塘鱼塘进行改造(该塘改造前不发包),改造要求:北侧塘基还原水泥渠对外4米塘基,西侧塘基还原塘基4米塘基,东南侧利用鱼塘底泥按照附图2修建塘基,并覆盖塑料膜防止塘基塌方,多余塘泥优先回填至南侧塘基外。施工时方案可进一步优化,但需经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同意。
12.其中中灶村自留的村民菜地6亩交付日期为村调好菜地后交付,期限为一年,免收6亩菜地一年租金。
13、其中下塱、则江两块地耕地应用于粮食和蔬菜种植,不得种植摆放绿化苗木、草皮。
14.下灶村村面雨水泄洪和村前两口鱼塘进排水,需经发包范围内连接到水泥路边排灌渠,鱼塘改造需预留排灌渠位置,并在投包期内保障排灌渠的流通量足够雨水泄洪和村前鱼塘排水使用。
15.下灶村107.41亩鱼塘原则上在2025年2月18日到期后交付,新承包方可与原承包方协商提前交付。
2023年03月17日
编辑丨李倩霞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温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