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佛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和自然资源厅委托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自2月15日起实施。
为做好评审承接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于2月28日联合印发《佛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

(扫码查看原文)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非跨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自2023年2月28日起。
(一)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二)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三)依法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提交材料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duxinghua@sthj.foshan.gov.cn。
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评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第(1)(2)(3)(5)项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附U盘或硬盘电子版,第(4)(5)项在评审前需上传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2.申请评审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申请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附U盘或硬盘电子版,第(4)项在评审前需上传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满足要求,将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针对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报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一次性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六、评审工作流程

(点击查看大图)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会议前,由评审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为确保现场审查过程规范有序,评审申请人应会同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现场提供初步调查点位分布图和详细调查点位分布图(A3彩印),至少各8份。

初步调查点位分布图(示例)

详细调查点位分布图(示例)
现场设置展板,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地块平面位置图、地块基本情况简介,地块超标区域、修复情况介绍等。
风险评估阶段
1.风险评估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土壤(地下水)污染平面分布图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阶段
1.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平面布置图
3.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示意图

风险评估阶段
现场提供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纸质版各1份。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阶段
现场提供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纸质版各1份,风险评估报告纸质版1份。
贝勒管若干根(一井一管)

透明烧杯或塑料瓶
备透明烧杯或塑料瓶1-2个,用来盛装水,方便现场观察颜色和闻气味。

(一)在风险评估现场审查阶段,需做好超标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点位标识。
(二)在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现场审查阶段,要对超标区域进行围蔽,设置标识牌。


土壤采样点位标志(左)、地下水采样点位标识(右)

风险管控和修复现场围蔽标识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