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龙江镇持续推进产业规范提质行动,加大企业服务和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政策和法制宣传,提醒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
全镇绝大部分企业深入落实产业规范提质要求,推动品牌效益不断提高,经营规模持续壮大,社会价值进一步体现。但仍存在个别企业屡劝不改,终因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问题被依法查处。


经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83.8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83.84万元的行政处理并处以罚款116.3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某家具厂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7份,金额为150.45万元,税额为25.2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天猫网店“某旗舰店”(实际经营主体为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通过自营天猫网店销售家具),借“6.18”抢免单活动吸引消费者下单,然后公布虚假免单名单欺诈消费者。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规定,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企业作出责令立即停止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龙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位于涌口工业区的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面油房及底油房内工作人员在手持喷枪进行喷油漆作业,调漆时没有采取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措施,且部分油漆在车间内乱堆乱放,管理混乱。
经查,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江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海工业区某实木家具厂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用于有机废水收集池设置了一个溢流口,池内的有机废水正通过溢流口流入旁边的市政管道内。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查封该企业正在生产的喷漆房2个,并组织检测单位对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抽样检测。
该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依法诚信经营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之道,希望广大企业引起为鉴、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公平诚信优质的营商环境。龙江镇委、镇政府将坚定推进产业规范提质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与广大企业一道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龙江镇产业规范提质办公室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吴婉灵
审校 | 岑炽晖、罗倩娴、张展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