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若干措施,近日,佛山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和管理监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离退休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离退休干部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要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建设“六好”党支部为抓手,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注重搭建平台载体,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助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通知》明确离退休干部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的工作责任,发挥党组织管理监督作用,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老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