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三条路”……这些案例请引以为戒!






2022年2月6日凌晨,甘某驾驶小车行驶至顺德区陈村镇石洲大道时,驾车失控冲撞路边花场铁栏。经民警调查取证,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年9月,甘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甘某在人生履历写上了一项犯罪记录,且伴随终生。

2022年07月29日凌晨,陈某(22岁,化名)驾驶小车沿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行驶时,碰撞道路中心分隔护栏。经民警调查取证,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生命没有侥幸
酒驾危害大,请勿尝“驶”!
对于酒驾醉驾
交警部门始终保持
“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梁敏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