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 14:00起

2023年2月27日起(具体时间以教务老师通知为准)
一学期16节课,一周一节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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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在您为孩子报名时
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成功报名即表示您已同意遵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报名须知》规定,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所达成的协议,协议如下:
█ 关于学员报名:
一、凡因疾病(如癫痫、哮喘、心脏类疾病等)或手术后不适宜进行激烈运动的,不能报读体育及舞蹈类项目。
█ 关于学员上课:
一、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按时到课室接送孩子。若同意孩子自行回家,请家长提前到前台办理安全卡登记手续。
二、因事缺课的学员请提前请假。集体课因个人原因缺课的不予补课,个别课请假的须提前一天告知任课教师。
三、佛山市气象台发布的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或黄色、橙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或政府部门发布的紧急停课通知),课程自动暂停,直至信号解除,恕不另行通知,所停课时将往后顺延。当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达到其他相应级别时,
家长可视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取消或推迟到达狮山青少年宫,须及时向老师请假报备。
█ 关于学员转班:
一、所报读的课程在开课前只允许申请转班一次(需在开课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敬请慎重选课,在新班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到前台办理转班手续。
二、开课后申请转班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予以办理。
◆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原班老师同意其转班,并签名确认
◆新报班级有剩余学位
三、开学第三节课后不予办理转班。
█ 如遇疫情,狮山青少年宫课程安排如下 ,家长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方案:
(1)课程转为线上课程
(2)疫情后线下补课
█ 关于学员退学 :
一、学员办理入学手续且完成缴费即成为本宫正式学员。一经报名,原则上非健康原因不予退学。
二、退学适用条件:
◆入学后任课老师认定学生程度不适,且无可转入班级的;
◆由于所报读班别人数太少而不能开班的;
◆由于拆拼班原因等导致上课时间改变,而没有合适的班可转报的;
◆由于健康原因,并有医院开具证明的;
◆由于搬迁、转学离开本市居住的,并有相关证明;
◆线上报名重复缴费同一课程。
三、退费手续:
◆符合退费条件的学员请提出书面退费申请,由我宫审核批复
四、退费标准:
◆开课前一天批准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
◆完成1/5学时及以下,退70%学费;
◆完成1/5—2/5 (含2/5)学时,退60%学费;
◆完成2/5—3/5 (含3/5)学时,退40%学费;
◆完成3/5以上学时,不予退费。
◆备注:材料费、资料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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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狮山青少年宫服务水平,结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青少年宫实际,2023年狮山镇青少宫将面向狮山镇辖区内常住且符合条件的直系子女(3-12周岁适龄儿童),全年开放200个公益学位。
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1、补贴标准每年:全免(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士、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2、补贴标准每年:500元/人(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南海人才、星级志愿者、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先进个人
具体申请条件

1、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优抚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2、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3、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4、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5、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明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南海区)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7、先进个人
近三年获得过南海区级及以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等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申请流程

(一)资料审核流程
申请人于2月16日-22日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纸质版至狮山青少年宫,包括《公益学位申请表》(附件)、申请人所属类别相关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南海区)或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①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南海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卡。
③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④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出示低保证或其他认定材料。
⑤星级志愿者(二星以上,不包括二星)提供星级志愿者证书,及系统内志愿时数等截图。
⑥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南海区)出示援派文件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⑦先进个人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奖状、证书。
(二)资料审核流程
①初审:
狮山青少年宫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清单检查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于2月23日将本学期通过初审名单提交至狮山镇团委或区相关部门。
②复审:
狮山镇团委或区相关部门在收到初审名单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名单反馈至狮山青少年宫。
③公示:
通过复审的公益学位申请名单,狮山青少年宫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④备案:
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名单,由狮山镇团委报送汇总表至区青少宫备案。
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一)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本人完成狮山青少年宫课程,原则上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申请人当年公益学位申请资格,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二)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要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三)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狮山青少年宫选课、出勤等课堂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公益学位申请咨询方式

· 狮山青少年宫咨询电话:
136-9520-7112
· 狮山青少年宫办公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日下午14:00-20:00
· 狮山青少年宫地址:
南海区狮山镇长华星河COCO City三楼狮山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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