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明确了!
佛山新建住宅小区
住宅建筑应100%同步
配建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后续佛山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
其中,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严格实行规划和建设全过程监督,落实集中停放场所及其充电设施的配建要求。
《通知》还明确了执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并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等设计新建项目。
(点击查看大图)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而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一旦发生火灾
逃生的时间比你想象中短多了!
那么应该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
指南来了


扩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