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位置:荷城街道西安升平街159号 19日下午,零售店负责人正在指挥烟花爆竹零售店挂牌工作。 导航定位: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023年1月21日、1月22日)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即2023年1月23日至2月5日)的6时至23时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荷城街道(含西江产业新城)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荷城街道行政区域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设置4个燃放区域,作为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一)如图红色区域所示,分为两部分:
1.位于灵智文旅小镇以南,滨河park商铺门前(靠西江方向)道路以东(含门前道路),荷城公园以北,不含平沙岛码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2.位于世纪广场以北,高明渔政码头以南,荷城公园河堤以东的湿地公园,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滨湖路以北,秀丽路以南,沿江路以东的湿地公园,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三)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沙寮村子堤外(河鲜食街外)的湿地公园区域,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四)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庆云大道高明往西岸方向西岸桥头左转约50米处起以东,高明河河堤路以南区域,长约300米河堤,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88219286(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19(火警电话)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3年1月2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

可疑物品原是烟花爆竹

1月6日19时许,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警辅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3名男子鬼鬼祟祟地从一辆小车上搬运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随即上前并依法开展检查。
果不其然,警辅人员看见地上和车厢内摆满了烟花爆竹。“有人想要购买烟花,我们就去搬来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卖家欧某如实交代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经了解,早前欧某从朋友处接到购买烟花的订单,于是伙同他人驾车前往外地购买了一大批烟花爆竹。经清点,民警共查获烟花爆竹58箱,重量达430余斤。目前,欧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后备厢当“柜台”销售烟花



仓库储存大批烟花爆竹

1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对北滘一仓库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仓库内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当场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李某。

据了解,李某日前从一名陌生男子处购买了大批烟花爆竹,后拉回自己的仓库储存。经清点,民警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4件,重量达243斤,随即对仓库内的烟花爆竹进行依法查处没收。

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1月5日晚,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联合应急部门,在西南街道车仔路对开区域开展突击检查。

期间,民警共查扣5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车辆,破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5宗,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60公斤,抓获6名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


相关法律规定
警 方 提 醒


荷城街道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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