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高纯度石英砂提纯酸洗装置”发明专利行政诉讼终审行政判决书获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胜诉。


哇
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来看一下

2021年3月,专利权人甲先生依据其所提交的图片请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乙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行为,并请求调取销售发票等证据。
7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甲先生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职权、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对被诉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后判决:驳回甲先生的诉讼请求。
甲先生不服,继续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对乙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在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情况下,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侵权不成立的结论并无不当。
至于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应当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调查取证,属于其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范围。甲先生要求调取的销售发票等证据,在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并无调取的必要。综上,被诉裁决不存在程序违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三年,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处理专利纠纷3000多件,到最高院应诉专利二审或再审行政诉讼4次,4次均胜诉。其工作经验和多个案例被评为省级“好经验,好做法”和指导案例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未来,佛山将全面加强与相关城市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构建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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