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上下拉动查看) 根据工作安排,大良街道1月10日(周二)开放新滘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冠疫苗接种点,请市民根据安排前往接种。

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供应疫苗的品牌:灭活疫苗(生物、科兴)、CHO疫苗(安徽智飞、丽珠)、吸入式康希诺
接种对象安排
接种对象安排
01
第二剂次加强针(即第四针)
(一)第二剂次加强针需要与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二)12月26日起顺德区向18岁及以上人员开放第二剂次加强针接种,请有接种需求的市民直接前往接种。
(三)市民接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如有发热等不适暂缓接种。近期有感染新冠者暂不能接种新冠疫苗,需康复后半年以上才能接种。
02
第一剂次加强针(即第三针)
18-59岁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凭有效证件即可进场接种;
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3个月的凭有效证件即可进场接种第三针“加强针”,75岁以上市民前往接种的,必须家属陪同。
注意:暂不接受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03
第一、二针新冠疫苗
3-17岁未成年人群:需提前于粤苗APP进行建档,生成二维码,并下载知情同意书填写后,由监护人陪同下前往接种点进行接种(注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间隔不少于14天);
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凭身份证进场接种,采取现场问诊、评估、接种等“一站式”服务,无须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健康评估;第二针凭第一针接种凭证(或身份证)即可进场接种。75岁以上市民前往接种的,必须家属陪同。
01
第二剂次加强针(即第四针)
(一)第二剂次加强针需要与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二)12月26日起顺德区向18岁及以上人员开放第二剂次加强针接种,请有接种需求的市民直接前往接种。
(三)市民接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如有发热等不适暂缓接种。近期有感染新冠者暂不能接种新冠疫苗,需康复后半年以上才能接种。
02
第一剂次加强针(即第三针)
18-59岁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凭有效证件即可进场接种;
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3个月的凭有效证件即可进场接种第三针“加强针”,75岁以上市民前往接种的,必须家属陪同。
注意:暂不接受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03
第一、二针新冠疫苗
3-17岁未成年人群:需提前于粤苗APP进行建档,生成二维码,并下载知情同意书填写后,由监护人陪同下前往接种点进行接种(注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间隔不少于14天);
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凭身份证进场接种,采取现场问诊、评估、接种等“一站式”服务,无须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健康评估;第二针凭第一针接种凭证(或身份证)即可进场接种。75岁以上市民前往接种的,必须家属陪同。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01
接种前
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清淡饮食,注意休息,请勿空腹接种。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02
接种时
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如不能手机出示粤康码的,可提前让家属彩色打印纸质健康码,7天内有效);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信息。
03
接种后
请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才可离开,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现场医务人员;回家后如有不适,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并告知医生接种新冠疫苗情况。
接种后三天内不能喝酒、不能吃海鲜如虾蟹芒果等易诱发过敏的食物、接种手臂不能提重物、接种部位不能热敷;当天不能剧烈运动,多休息,多喝水。
点击下载→
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三版)A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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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接种前
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清淡饮食,注意休息,请勿空腹接种。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02
接种时
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如不能手机出示粤康码的,可提前让家属彩色打印纸质健康码,7天内有效);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信息。
03
接种后
请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才可离开,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现场医务人员;回家后如有不适,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并告知医生接种新冠疫苗情况。
接种后三天内不能喝酒、不能吃海鲜如虾蟹芒果等易诱发过敏的食物、接种手臂不能提重物、接种部位不能热敷;当天不能剧烈运动,多休息,多喝水。
点击下载→
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三版)A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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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3部门
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
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
在落实国家工作部署的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完善
广东相关医疗保障工作
在延续前期留观、住院
特殊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
优化门急诊医疗保障政策
在线诊疗医疗保障和经办便民服务
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延续前期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全额保障。
门急诊治疗方面,通知指出,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的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符合医保诊疗项目、医保医用耗材目录以及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施按项目付费,单列结算;参保患者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执行,无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的地市按照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保障。
近期,“互联网+”医疗服务成为很多市民尤其是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求诊首选。通知强调,新增新冠病毒感染首诊“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直接向省医保局提交申报材料。
通知还明确要优化经办管理、做好便民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增加“新冠门诊”医疗类别,实现“新冠门诊”医疗费用市内直接结算,推进省内跨市“新冠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自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即1月8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来源:大良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广东发布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