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云课堂①|“权心维你”——妇女权益保障法
绿色陈村 2022-12-28 19:57

为引导广大家庭和妇女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陈村镇妇联“美丽花乡·幸福学堂”项目、陈村镇妇联妇儿维权站共同推出涵盖家庭教育、普法宣传两类主题合共4期幸福云课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提高广大妇女对该法的知晓度

增强妇女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首期幸福云课堂

推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普法视频

将焦点放在该法第七章

在婚姻家庭权益当中的变化

具体有什么值得我们关注的呢?

赶紧戳视频

了解一下↓

主讲人:陈丽玲律师

陈村镇司法所驻所律师、广东顺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点回顾

1、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婚前体检,因为《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为了避免这样不幸的发生,所以鼓励婚前体检。

2、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第六十六条: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其实《民法典》有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实生活中,出现许多不动产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情况,女方有时候碍于情面,怕影响夫妻感情不敢提出,但现在以法条明文规定,女同胞就可以名正言顺要求男方加上自己的名字。

4、第六十七条:以诉讼方式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查清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在办理案件中,男方是家庭经济支柱,男方收入女方往往不清楚,导致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规定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查清财产。

5、第六十八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妇女承担较多家务时,有权要求离婚补偿。从法律上,男性需要和女性一起承担家庭义务,不能再做“甩手掌柜”。

来源:陈村镇妇联、陈村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绿色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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