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更名!实施“乙类乙管”!一图了解最新政策→

重磅!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出公告 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实施“乙类乙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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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健康中国
编辑: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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