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禅城交警大队在南庄龙津西路开展夜查行动,期间查获了一辆桂J号牌摩托车,驾驶人冯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酒驾。 当晚冯某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三杯啤酒,饭后打算回家看世界杯决赛,感觉自己状态还行,于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在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民警对冯某依法进行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12月17日,南海交警大队在和顺中信大道查获了一辆粤A号牌大货车,叶某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叶某当晚吃饭喝了点酒,以为自己意识清醒,且回家路程不远,于是就驾车回去,没想到被交警查处了。 由于叶某驾驶的货车属于营运车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叶某得知要面临的处罚时,表示十分后悔,以后都不能继续从事运输工作了,一时的侥幸,却丢了“饭碗”。

12月17日,顺德交警大队在杏坛齐龙路查获了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经核查,李某曾在2022年8月19日因醉驾已被交警查获了一次,驾照目前处于注销状态,这次已是第二次醉驾被查,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蜀黍在这里提醒广大司机
酒后驾车代价沉重
心存侥幸要不得!
如果你一意孤行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禅城交警大队、南海交警大队、顺德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