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说法
案情介绍
2022年6月24日,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大良某村委会所属集体土地的某地块正在进行建设。现场勘验过程中,当事人未能出示该地块的土地权属证明及合法使用证明。经调查,建(构)筑物的建设主体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案件启示
本案中,当事人明知其未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也明知其不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其行为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行政处罚责任。
另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加大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对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其第五十七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从原最高每平方米3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标准大幅提高。这意味着,违法占地100平方米最高可能会受到1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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