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 | 数字化电子发票本周热点问答(九)
佛山税务 2022-12-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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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专题专栏>“12366即问即答”之“数字化电子发票”系列课件。
地址链接: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qdfpxlkj/ztzl_12366jwjd.shtml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试点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提示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不予通过,怎么办?
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的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操作路径:登陆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
在电票平台项目蓝字发票开具时,项目名称栏目输入关键字后弹不出相关内容进行选择,税率为什么无法带出?
纳税人开具发票前可先进行项目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操作路径: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点击“新增”,按照提示填写并保存。
试点纳税人冲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否也需开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需要。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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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