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何还没到账?
佛山12345 2022-12-0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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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为什么会未到账?

最近,有不少市民问道,

“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为什么迟迟未到账?”

这里分三种情形来说明:

情形一:在业务窗口办理了提取或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了提取业务,在超出回执上的划账时限仍未收到划账;

情形二: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出现未到账少划账的情况;

情形三:异地房屋办理了自动划账出现未到账的情况。

遇到上述情形如何查询和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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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

若在业务窗口办理了提取或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了提取业务的,在超出回执上的划账时限仍未收到划账的原因有以下五种:

1、仍在划账时间的划账过程中。

2、未到划账时间(对应上次划账时间到达提取间隔后才能进行划账,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3、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是本人账号或不属我管理中心手续须知公示中的划账范围。

4、提供的划账接收账号不能正常接收资金。(非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入、有划账限额的二类卡等都不能正常划账)

5、录入的银行账号或选择银行有误。

查询途径:

1、无论是业务窗口办理的还是通过网上申报的,均有办理回执或提取记录可查看,可找回纸质办理回执或登录网站查看(明确划账银行和划账账号)。

2、查看手续须知或登录网站相应页面,均有显示划账账号范围

3、向接收账号的银行咨询了解所持的账号能否正常接收资金。

划账失败的处理方法:

*职工可通过上述指引排查是否属于划账失败的情况,如发现属划账失败的情况,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出现提取划账失败的,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可通过网上渠道再次提交申报。(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无法通过网站再次申报,可通过热线实名反映)

*亦可提供身份证、当时的办理回执以及能正常划账的银行账号到业务窗口重新办理。

注意:为保证职工个人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热线不提供查询服务,建议职工按照以上途径排查原因,以免造成职工来回奔波。如果职工确实已经通过以上途径查实,发现不是以上原因或者情况导致没有划账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到前台查询,如委托他人查询,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到前台查询。

前台办理前,需先进行预约。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情形二

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为何出现未到账、少划账的情况?

若对应日期还不划账或只划一部份的、或确认提取业务已被终止。原因有以下五种:

1、未到划账时间。

2、划账年限已满。

3、接收账号不能正常接收划账。或原来接收账号因遗失等原因注销或补办,已不是原划账账号,亦不能正常接收划账(如遗失重新补办卡后,须重新申报)。

4、申请人房屋所占份额已提取完或提取额度已达到购房总金额。(多为少划账的情况)

5、该提取的房屋已出售

注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查询途径:

1、业务窗口办理可找回纸质办理回执或登录网站查看,确认划账时间、划账间隔、划账账号等信息,并根据提取时间间隔和上次划账时间,计算是否已到达下次划账时间

2、核对是否有资金提取记录,是否剩余500元

3、到银行打印接收账号的资金流水,查看是否有资金流入

4、可通过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网厅查看资金提取情况,计算已提取金额等。

情形三

异地房屋办理的自动划账为何出现未到账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已办理异地购建住房提取并处于自动划款状态中的缴存职工,需补充相关有效户籍资料(如以配偶符合条件而申报提取的,还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具体需补充的资料,见提取手续须知。在未补充上述资料前,异地购建房提取的自动划款暂停支付。

具体规定、相关信息以及手续须知,可登陆管理中心网站法规政策、通知通告以及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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