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敢随意劝他人喝酒吗?
在大良 2022-12-06 18:27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厚,喝个够”

“万水千山总是情,干了这杯行不行?”

“领导都喝完了!不喝太不给面子了!”

接近年终岁末,朋友聚餐、商业应酬,免不了要喝酒,中国人的好客之道,在酒桌上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由于酒文化的普遍存在,在情谊行为中因喝酒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亦极为常见。

普法君,国庆期间,我看了《底线》这部剧,其中的孟伟酒后坠楼案,我不太明白,张鹏也只是与孟伟一起吃饭喝酒而已,孟伟回家后自己失足坠楼死亡,为什么张鹏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虽说每一个饮酒的人都有义务正确地认知自己的酒量以及把控自己的酒后行为,但因饮酒过度而出现的人身损害事故,共同饮酒人也有可能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哪些情形下,共同饮酒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1、强迫性劝酒,即通过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野蛮灌酒,或在对方已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知病性劝酒,如果对方在喝酒前已明确表示了酒精过敏或服用了药物等不适合喝酒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而导致疾病发作的。

上述两个情形都是劝酒者应负的责任,如果没劝酒,出了事还要承担责任吗?

当然,非劝酒的同饮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的。

1、未尽护送义务,身处酒局的所有人都有彼此看护的义务,特别是酒局的组织者,应当劝阻饮酒人过度喝酒,在饮酒人喝酒过多或已失去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共同饮酒人有义务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或送到医院,并且确保醉酒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有人照顾;

2、酒后驾车不劝阻,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已劝阻,但醉酒人仍一意孤行的,共同饮酒人可以免责。

普法君,我听说酒后没开车,只坐车,也有可能被判触犯刑法,这是什么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且酒后放任其驾车的;

2、行为人明知他人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仍将车辆交由饮酒人驾驶的。以上三种情形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但不能劝酒,还需承担看护同酒桌饮酒人的义务;而且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也要拒绝将车辆借给饮酒人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十五条 【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指导:区普法办、区司法所

来源:大良普法办、大良司法所   

撰稿: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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