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宪法,从你,从我,从每个人开始!|西西南南来说法
水韵西南 2022-12-05 21:21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通过本期漫画,小伙伴们是不是对宪法有初步的认知呢?西西南南来给大家再捋一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制度,其发展历史是怎样的?西西南南带你一起了解!为了推动中国的宪法实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该决定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由一系列制度和程序组成,包括法定的宪法宣誓者、宪法宣誓的宣誓词、宪法宣誓场合、宪法宣誓仪式、宪法宣誓程序、宪法宣誓监督、宪法宣誓效力等,比较重要的制度包括宪法宣誓者、宪法宣誓的宣誓词以及宪法宣誓仪式等。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由宪法具体表现出来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
来源:西南司法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



点“在看”,并转发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