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2342名社矫对象回归社会,高明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佛山司法 2022-12-01 21:00

近年来,在高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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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

司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高明区政法各单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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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共推动政法领域深化改革项目4项,探索开展政法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首批35项数据实现常态化共享,共享效率和频次同比提升两倍多;探索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单独成卷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已有近3成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实现随案精准审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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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不含副庭长)办理案件2084件,超出任务基数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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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案双管”机制,强化审判管理与纪检监察的衔接配套,对信访投诉案件常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监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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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检察院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2022)》,从精准帮教、综合保护、社会治理等七个方面全面展示了近五年来高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家庭”链接机制,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其中一案件入选佛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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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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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法院持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实现“诉调”有限衔接,同时对电子卷宗系统优化升级提高办案效率,全院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49.6%,平均审理时间70.5天,同比减少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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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刑事速裁案件办理机制,落实四个“当天”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重大风险及敏感案件,提前做好预判,坚持贯彻“四个一”机制“三同步”案件报送方案,将各项预案落到实处,今年前三季度平均审理期限和结案周期位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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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队办案模式,坚持扁平化管理以及集约化管理,开展执前和解、执行督促履行工作,加快执行案件的处置流程运转,今年1至9月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减少近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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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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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检察院出台了《2022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区司法局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佛山市高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区、镇(街道)两级相关部门及各村(居)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搭建起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架构。自2010年8月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高明区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72人,已帮助2342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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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全方位实时、动态监督。目前,高明区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APP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有398名社区矫正对象按要求安装了信息化核查APP接受核查管理,工作人员每天按照不少于在管对象人数的20%比例进行信息化核查,共核查人员19201人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到11953次,当面报到2940次,发现违规越界人员14人次,违规人员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来源:高明区司法局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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