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等一年!2023年度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最后召集
荷城微新闻 2022-12-01 17:48

最新消息!

2023年度居民医保
新增参保申报延长至12月20日
错过最后的申报期将不再受理

城乡居民参保指南这里有

↓↓

申报截止时间

2023 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参保申报截止日期延后至12月20日,市民有更充裕的时间完成申请和缴费工作。

参保缴费标准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参保缴费须知

1、本市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新参保个人可以按各区指引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3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1)2022年度扣费失败的;

(2)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3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01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02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热门服务栏目选择“医保”。

2、在个人参保缴费栏目选择“城乡居民医保清缴”。

3、在城乡居民社保服务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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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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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何绮华

审校:宋超、潘金亮、鲁帆、刘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