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佛山一企业非法倾倒,罚款判刑没商量!
佛山生态环境 2022-11-28 20:21

2021年12月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以污染环境罪

对佛山市三水区某金属制品厂

两名厂长以及运输司机提起公诉

2022年1月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该厂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两名厂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15000元

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并处罚金8000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睇睇”

相关企业应引以为戒

切勿为了一时利益

铤而走险

相关企业应当做好

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委托有资质的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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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东海司法所、云东海发布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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