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破解我市环保企业生产发展面临的困境,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五个深化”,构建佛山生态环境领域“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环评审批“便捷化”服务。将环评审批纳入“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企业办事不用“多地跑”“折返跑”。实施环评降级管理或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满足条件的改建项目直接通过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予以确认,扩建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和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大幅简化环评审批手续。精简申报程序,试点推行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两证合一”(即两个审批事项一次申请一证办结),企业业务办理次数下降50%。对环评报告书降级管理的,法定审批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降级管理的,实行1日办结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审批整体时限缩短70%以上,对重点项目靠前服务、全程服务,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
二是深化企业治污“科学化”帮扶。狠抓重点行业VOCs治理,针对家具、印刷、涂料、金属表面喷涂、塑料、人造石(4+2)重点行业VOCs治理要求,因地制宜、分行业指导企业选取适用的VOCs治理技术。创新推进全市68个镇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减少工业集聚区的污水排放,改善周边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进铝型材行业表面处理废水治理提升工作,完成整治提升铝型材企业15家。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第三方治理模式,创新解决了以往全市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的痛点。建立产污、治污供需双方沟通桥梁,引导市场合理降低服务价格,协调4家集中处置企业签订价格承诺。
三是深化环境执法“精准化”改革。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过程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大幅减少现场执法数量。应用大数据精准画像分析,对企业实施“无事不扰”,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免现场执法。确立严监管就是优服务的思想,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不以处罚为目的,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企业改正机会,实施首违不罚;对一般违法行为,给予企业合理整改时限,指导企业整改到位;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惩,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对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提出公开道歉并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做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按处罚标准30%-50%降低处罚。
四是深化第三方市场“优质化”。一方面,强化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查处环境监测违法案件4起。另一方面,加强与相邻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促进环境监测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五是深化环保业务“普惠化”宣传。“佛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精心打造“环保办事不求人”专题栏目,策划、发布了“如何简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一网通办”等“干货”文章,同时,打造“固废百问百答”“环保锦囊”“以案说法”等栏目,加强便企惠企政策及治理技术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