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20条”怎么解读?广东如何落实?速看→
佛山残联 2022-11-16 20:10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问答

1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更加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专家,对现行的隔离转运、核酸检测、人员流动、医疗服务、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企业和校园等疫情防控、滞留人员疏解等方面措施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建议。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2
《通知》对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有什么优化和调整?

答:

《通知》明确对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将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可进行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期间要赋码管理,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及时核酸检测等要求。

3
《通知》对于风险区域的划定进行了哪些调整,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

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科学精准管控风险区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管控范围和人员。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要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4
《通知》对于外防输入措施有何优化?主要出于哪些考虑?

答:

结合全球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为更好地统筹疫情外防输入和国际交往,便于人员往来,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入境人员隔离期限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参照北京冬奥会、成都世乒赛等疫情防控经验,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设立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内的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严防“破环”。

5
《通知》重点突出了企业、学校、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

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企业、学校、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重点机构人员密集,特别是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抵抗力较弱,一旦有感染者传入极易造成聚集性疫情,疫情处置难度大。《通知》对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6
《通知》对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和药物储备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

《通知》要求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做好药物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7

《通知》对整治层层加码问题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答:

为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既不能随意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也不能随意扩大人员管控、社区封控、隔离转运范围。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疫情发生地要分类有序做好外地滞留人员疏解,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那么,落实疫情防控“20条”

广东如何发力?

四类人员隔离管理措施即时调整

一起来看看↓↓↓

11月14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20条”要求,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并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

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7+3”调整为“5+3”

对于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7+3”调整为“5+3”

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离岗轮休的高风险岗位人员:7天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监测

对于离岗轮休时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指出,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在管的次密接人员立即解除隔离

通知明确,对当前在管的集中隔离管理满8天,且符合“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闭环接转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隔离。

同时,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转居家隔离人员不具备条件继续集中隔离3天

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如何衔接?

通知明确,集中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区在接收信息后及时予以确认。

对集中隔离满5天的人员,经目的地社区确认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挥办安排“点对点”闭环接转至目的地居家隔离,不可搭乘飞机、火车、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督促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

不具备条件的,在原隔离场所继续完成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佛山残联编辑部编辑

来源:健康中国、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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