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健康广东
责编:冯园芳
审校:李敏贤、刘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