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佛山这项规定期待你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强化制度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佛山市司法局以《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规定为依据,落实市委“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结合佛山市实际,形成了《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2年12月12日前
以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
反馈给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具体途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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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611室
邮编:528000
传真:83331411
电子邮箱:sfj_guosz@fssf.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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