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通惠公司”案件案款发放的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1-11 19:51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通惠公司”案件案款发放的公告

(2020)粤06执1264号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刘清伟责令退赔一案【“通惠公司”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06执1264号】,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采取各项执行措施,目前发现的案涉财产已处置完毕。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案款的专项审计情况,对执行到位的案涉资金进行集中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院(2019)粤06刑初65号刑事判决所确定的“通惠公司”集资参与人。

二、发放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三、发放方式

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对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具体登记流程详见附件【集资参与人登记流程(中国农业银行)】。

四、特别提醒

1.集资参与人因身份验证不通过、证件号特殊、原始登记证件不全、无证件号、多人登记为同一证件号、共同交款等原因未能参与集中发放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本院,并向本院书面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收款账户等材料,本院进行审核对后另行发放。联系方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惠公司”案件案款发放临时工作组,0757-82630312、82630318。临时工作组于2023年1月31工作结束后,请联系本院执行局内勤0757-82631692。

2.根据案款发放需要,本院将对原始个人信息登记不全的集资参与人进行线下联系,集资参与人可致电本院或工作组进行联系人身份确认。

3.案款发放的过程中,本院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办理转账、验资、缴费、冻结保证金等事项。

4.故意编造、伪造身份信息冒领案款的,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如有登记流程相关咨询,可联系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工作人员:0757-83287126、83287129、83390934,林经理13929950057、陈经理18688231993,或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当地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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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执行局
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