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审判业务专家这样说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1-09 22:33

编者按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佛山法院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创佛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1月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谈”专栏,佛山法院干警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敬请关注。

把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的宏伟蓝图,

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人民法院义不容辞,
人民法官责无旁贷。

邱卫玲
全市审判业务专家
佛山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超15年,邱卫玲勤奋好学、踏实认真、刻苦钻研,注重在实践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并逐渐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带头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个案例入选全省相关领域典型案例。因庭审表现出色,邱卫玲还曾荣获第二届全国法官百场优秀庭审奖。

同时,她十分注重加强审判实务调研和论文成果转化,撰写的调研文章被刊登《行政与法》,多篇作品先后获《佛山政法研究》优秀调研作品二、三等奖。此外,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参与多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研讨,助力规范刑事审判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她这样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释放出来的法治强音,字字千钧、句句铿锵,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科学标明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坐标定位。

作为一名资深的刑事法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勇于担当,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升上,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的实践中;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法治底线,努力办好办实每一件刑事案件,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让每一个司法裁判都成为助力法治发展的坚实基石;充分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净化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耿翔
全市审判业务专家
佛山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耿翔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用执着和努力书写一名新时代法官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和信仰。秉承“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案理念,她先后审理多宗疑难、复杂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在审判业务调研方面,她积极参与制定市法院再审审查工作规范,完善了再审沟通反馈机制,曾获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先进个人;数篇论文在《法律适用》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撰写的论文曾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管辖实务研讨会上获特等奖。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她这样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要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

作为民三庭法官,要学懂前沿理论,延伸问题方法,将知识产权和房地产审判工作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注重发挥典型裁判的规范功能和示范效应,发布典型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推动现代产业自主可控。要精准洞悉房地产案件的社会背景、现实因素和价值导向,向社会公众持续输出正确的司法判断、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诉源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