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残疾人就业年审系统开放至11月30日
乐从发布 2022-11-09 21:42

2022年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联网认证(残疾人就业年审)

一、申报单位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属及境外驻顺德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30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的公告)

三、核算标准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佛山市最低薪资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1720元/月上调至190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 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线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方法一(推荐使用)点击进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方法二: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广东省”一级,点击“在线办理”。

线上申报流程(详见二维码)

(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用人单位操作指引)

更多残疾人就业政策信息

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了解查询

http://sdcjrjy.shunde.gov.cn/home/index

来源: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莹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