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街道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通告


西南街道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办证对象
在西南街道辖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宾馆、洗车、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月均用水量100吨以上),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方式
1、已接入现有排水管网的排水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补办理排水许可证。
2、尚未接入现有排水管网的排水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理排水许可后方可接入现有排水管网。
3、办理方式: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线下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发现错接、误接及预处理设施不合格等现象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实行免费办理。
4、受理地点: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联系电话:87807018(周生、陈生)。
三、法律责任
根据《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排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三水区西南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来源:西南街道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


点“在看”,并转发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