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群众用血需要,恳请各位爱心市民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凭10月29日以来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献血点进行献血!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献血日期 | 献血地点 | 献血时间 |
11月6日 周日 | 均安凫州河公园(均安大桥脚) | 10:00-16:00 |
感恩有你
在无偿献血的爱心路上
一直相伴
坚信您的奉献
一定会为他人的生命带来希望
重要
提醒
献血前须知
1.献血年龄:首次献血者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可延至60周岁),体重: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身体健康。
2.献血前应保持充足的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3.献血前勿食油腻食物(高脂肪、高蛋白)。
4.献血前一天和当天禁酒。
5.献血前应进食早餐或午餐,避免空腹。
6.献血前洗净手臂。
7.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作为献血者建档及日后用血报销的唯一依据)。
8.献血前一晚不能上夜班,一周内没有感冒。
9.女性月经期前后3天不宜献血。
10.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当日暂停剧烈运动。
2.献血之手在当日不可用力,以避免出现瘀痕。
3.献血后适量补充水份。
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献血】
1.做好个人防护,献血全过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2.不扎堆,两人之间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
3.要实行“四查一必填一消毒”包括:查粤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体温、查口罩佩戴、填写《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并仔细核对填写内容,手卫生消毒。完成上述操作方可进入献血流程。
4.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如有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有无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有无48小时内曾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等。
5.在献血后2周内如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被要求隔离时,请立即致电告知顺德区中心血站。回告电话:0757-22229126/22223391(周二至周日9:00-16:30);22222670(星期一)。





来源:顺德区中心血站、均安公服办
山水均安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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