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一封信


致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的一封信
您好!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新政策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门诊共济”新政策的具体举措。
但愿人健康,医保共担当!
佛山市医保局 佛山市社保局
附:
(一)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选点的规定

(二)如何选择
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

1.按习惯,选择符合自己就医习惯的医院;
2.按需求,根据自身状况、年纪大小、病情需要和医院专科特长选择;
3.按位置,结合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
4.按级别,医疗机构有三级、二级、一级和未定级4个级别,其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5.按要求,选满3家必须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
(三)普通门诊选点6个渠道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功能查找即可;

2.“佛山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过下载获取;

3.“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扫该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在界面底部的“便民服务”中点击“普通门诊选点”即可;

4.具备“选点”功能的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详见各医疗机构宣传资料;
5.医疗机构前台,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现场办理;
6.社保窗口,可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咨询热线0757-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