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佛山市正式启动2023年创益合伙人计划——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哪些项目可以获扶持?
社会组织应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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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君为你解答

开展扶老、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活动,促进老年社会公益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孤寡和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等公益项目。
1.扶持对象须是在佛山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成立一年时间以上;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6.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
7.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异常名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的社会服务体系未能完全覆盖或未能有效满足此部分需求,以延伸和补充政府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产生社会效益;
项目目标清晰、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足够彰显公益慈善理念,充分体现非营利性,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调查信息佐证,服务方案有合理的计划,指标合理可量化,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和人员配置,项目的可操作性强;
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好社会效应,可在需求和条件类似的区域进行复制。
1.《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内容说明、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等);
2.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如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7.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机构无违法书面证明、是否按时交税等);
8.其他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报主体条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登录“佛山扶持通”官网https://fsfczj.foshan.gov.cn/,搜索“2023年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按照平台指引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扫描二维码直达项目申报页面,按照平台指引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同时,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打印装订,报送至佛山市慈善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2楼佛山市慈善会,邮政编码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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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