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举报有奖!最高10000元!
佛山12345 2022-10-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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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重视消防问题 保障公共安全

生活中,我们或许会遇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千万不要认为事不关己

若不重视消防问题,将会危及自己及公共安全

赶紧拿起手机举报吧!

举报有奖!最高10000元!

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奖励标准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范围和经查证属实的奖励标准为: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奖励举报人:

场所内违规居住3至9人的,奖励3000元人民币;

场所内违规居住10人及以上的,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

(八)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

(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业执业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

下列举报不予奖励

(一)具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的举报,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举报。

(二)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

(三)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

(四)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的。

(五)其他不适合予以奖励的情况。

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 来电举报。受理形式为96119电话专线受理。

(二) 来信举报。举报地址为市或各区消防救援机构办公地址。

(三) 来访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来访举报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受理地点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或行政服务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

(四) 网络举报。使用“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或者登陆网址: http://96119.119cp.cn/frmsjindex.aspx进入广东消防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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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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