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提过还能再提!?公积金再次提取有何条件?
佛山12345 2022-10-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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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

同一套房屋再次提取

如果办理过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

如何再次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又有多少呢?

一起来了解下!

01

受理范围

(一)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

(二)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三)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

(四)以同一套房屋办理提取;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02

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图片点击可放大)

03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3、提取间隔:按偿还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或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划账。

4、成功办理后,对应上次划账时间到达提取间隔后才能进行划账,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5、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04

办理程序

(一)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提取划账续期”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1)如职工曾申请3年期的自动划账,需终止该笔提取自动划账的,同样在此栏目下选择要终止的记录办理终止协议。 

(2)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个人业务办理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提取划账续期”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业务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05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2)办公时间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3、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可通办

(二)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查询与申报》

06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07

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12329、12345

(二)投诉电话

12329、12345

08

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说明

1、2021年3月15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后,办理提取划账续期时,须按界面指引操作录入房屋信息,对正在进行提取的房屋进行信息维护,补充房屋信息,例如录入不动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另外提醒,在录入不动产权证号时,请根据产权证上的不动产权证号选择对应的样式,准确录入*号部分,再按照不动产证上登记的信息精准录入房屋坐落和产权人证件号码)。

2、需变更原划账账号的,可选择需变更的协议点击“续约/修改”,从而变更划账账号。

3、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可正常使用,以免因划账账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导致划账失败的情况。

4、如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后,提取房屋的产权、房屋贷款情况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申报房屋信息维护,操作途径如下:

①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

②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申报。

(二)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三)提取划账周期

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按不少于半年或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每次需持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四)其他提醒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具体格式模板可参考《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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