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战疫·部门 | 未落实防控措施,60家药店停业整改
珠江时报 2020-02-24 19:40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 通讯员/黄志汶 摄影报道)2月24日,记者从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于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截至2月23日,南海区已有60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改。

日前,南海区发出《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8号)》(以下简称“南海区第8号公告”),明令要求全区零售药店必须做到“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等三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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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药店检查。

为了贯彻南海区第8号公告,确保防控措施的落实,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区、镇两级合力,对区内1637家零售药店一一进行宣传巡查。该局不仅通过短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将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通知药店;同时制作并向药店派发警示牌和张贴第8号公告,要求药店必须在营业场所入口处设卡并做好体温测量。另外,还通过明察暗访,确保药店能详细、准确登记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

但经现场检查发现,仍有部分药店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要求落实配备测温枪、使用省系统及未按要求登记信息等防控措施,于是被责令停业整改。截至2月23日,南海区已责令60家药店停业整改。

被停业整改的药店必须提交整改报告,并经当地镇街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后,方可开门营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各零售药店发出提醒,疫情未退,必须坚持落实防控好举措:一是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一律停业整改;二是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测温枪,必须对进店人员测体温,做到进店必测,未配备测温枪的,一律停业整改。三是零售药店必须注册并使用省系统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对不能落实要求的零售药店,一律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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