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丨骗子盯上了复工企业,已有企业被骗7.2万
公安主持人 2020-02-22 17:53

随着各地企业的陆续复工复产

口罩、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需求直线上升

然而有不法分子竟然利用疫情

 实施诈骗!! 

·某企业复工购买口罩被骗72600元

2月18日,陈女士的企业准备复工,考虑到员工需要口罩,就在朋友圈发布了需要购买口罩的信息。不久后便有人联系到她,称有口罩厂家的一手货源。

双方商定好价格后,对方要求先付款后发货,陈女士便向对方转账72600元,后发现自己微信被对方拉黑,手机也联系不上,才发现被骗。

所幸陈女士报案及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银行卡账户进行冻结,陈女士被骗的钱将按照相关手续办理退还。

警方提醒

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等医疗物资,复工企业一定要找正规渠道。倘若企业通过自筹确实不能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口罩问题,按照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可提前三天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购,政府尽力协助解决

猛戳下方链接了解详情

好消息!企业复工复产无法解决口罩问题,可向政府申购!

除企业外,个人购买口罩时也应多加注意。诈骗分子在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网络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或通过受害人发布的求购信息,主动联系受害人“销售”防疫物资,利用受害人急需采购的心理进行诈骗,目前已有多人上当。

下面警察蜀黍

整理了骗子利用“口罩”进行诈骗的6种手段
赶紧来了解一下
转发起来,别让身边人上当了!
0
1

谎称有医用口罩获取渠道

 2月3日,应某某通过微信、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吴某某,谎称自己是某医院女护士,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使用另一微信号编造“某医院仓库管理员”身份与吴某某交易,共骗得被害人吴某某六千余元。

▲庭审现场
2月5日,被告人应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7日上午,当地检察院决定对应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法院于当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0
2

从网上下载虚假交易信息图

1月27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夫妇从网上下载大量口罩及虚假交易信息图片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不到一周时间,骗取10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

▲受害者提出疑问,嫌疑人都以“国难当头”回复

  2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刘某立案侦查。目前,当地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该案。

0
3

提供虚假提货地址进行诈骗

1月30日,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区域销售袁某欲批发一批口罩提供给公司客户,并在网上找到一个自称销售口罩的微信商户。双方约定以9毛钱一个的价格购买40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袁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定金8.7万元,后再次追加订单并转账3万元。转账后袁某驾车至双方约定的地点提货时,发现地址是虚假地址,商户也将其微信拉黑。  

 2月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月17日,当地检察院对以批发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0
4

利用微信朋友圈专坑熟人

2月3日,某科技公司股东、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无进货渠道及货物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多名被害人在朋友圈中发现该销售信息,纷纷向犯罪嫌疑人刘某购买,并支付定金。有的被害人还代朋友将定金给犯罪嫌疑人刘某。据初步统计,刘某涉嫌诈骗共计人民币64.7万元。   

2月14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
5

利用爱心人士急于捐赠的心理诈骗

1月25日,受害者曹某网上留言,希望能急购口罩支援武汉地区医院。犯罪嫌疑人欧某看到后,利用曹某急于捐赠的心理,主动加其为微信好友,并虚构自己有N95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出售,可以直接把物资送往武汉的事实。通过微信转账,欧某陆续骗取曹某现金3万余元。 

2月2日,欧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0
6

谎称“已发物流、被政府征扣”

2月8日,犯罪嫌疑人巫某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被害人黄某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发现该销售信息便联系巫某购买口罩、支付定金。事后,被害人黄某催促犯罪嫌犯人巫某发货。巫某谎称自己已将口罩发送物流,并提供了虚假的运单号。黄某查询运单号为空后,巫某又谎称口罩在物流途中被政府征扣。

黄某报警后,2月12日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相关链接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个人购买医疗防护物品一定要上正规平台或到正规药店购买,线上私人交易资金得不到安全保障。若确需通过线上私人交易进行购买,也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的真伪,绝不轻易转账汇款。一旦受骗,请立即报警。



关注并标星/置顶“公安主持人”

每天打卡看佛山公安新鲜资讯


1、因疫情影响驾照逾期未换未审、车辆逾期未检发生有责事故的,只要保险有效均可理赔
2、暖!禅城一民警在岗半个月没回家!警嫂做了个让他意外的举动…
3、赶紧自首!!!佛山已有75人归案

编辑 | 邓伟豪

校对丨黄飞龙

审核 | 杨剑锋

来源 | 温州防诈骗、禅城分局

佛山市公安局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喜欢就点个“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