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剧组复工拍摄需向市委宣传部报备
珠江时报讯(记者/陈焯莹)2月14日,佛山市委宣传部发布致全市电影行业的公开信。信中提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分阶段组织剧组复工,影视剧组拍摄前需提前向市委宣传部申请报备,经批准同意后可进行拍摄。
公开信写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佛山电影院、影视企业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暂停营业并做好退票工作,充分体现出电影人的责任和担当。受疫情影响,佛山部分影视企业和电影院项目面临着一些暂时性困难。为进一步做好防疫工作、维护行业正常运转、保障佛山影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委宣传部方面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佛山有关电影行政审批业务正常开展,电影放映许可证可采取网上办理方式,申报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或佛山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平台申报,或通过快递方式递送材料。
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分阶段组织剧组复工,影视剧组拍摄前需提前向市委宣传部申请报备,经批准同意后可进行拍摄。拍摄期间,各区需督促好本辖区内剧组严格落实“人员安全、地点安全”的复工要求,剧组需定期向所在区委宣传部门上报拍摄情况。
同时,市委宣传部鼓励影视从业人员创作以“抗击疫情”为题材的短视频,全方位加大防控新冠肺炎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市委宣传部将提前修订影视扶持政策,加大对电影院、影视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对今年重点项目,特别是涉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重大主题项目,给予财政资助、创作指导、文艺精品扶持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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