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梦灵 通讯员/梁泳君)今日,记者从南海区总工会获悉,佛山市总工会日前设立了防疫抗病专项资金,并正式下发了《佛山市总工会关爱帮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凡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被确诊,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人30000元帮扶慰问金,而若其直系亲属被其感染确诊,也可获得每人5000元的帮扶慰问金。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各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保障力度,做好对我市因公感染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帮扶慰问工作,市总工会将对佛山辖区内因公感染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包括按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前往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0元帮扶慰问金。与此同时,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因被其感染确诊的,也可获得每人5000元帮扶慰问金,一个家庭家属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从《方案》得知,慰问金申请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将视疫情防控需要予以调整),申请人需填写佛山市总工会帮扶慰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申请表,并将其与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并交到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未独立建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工会审核提交。而直系亲属被感染确诊的,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该亲属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佛山本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并经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后,申请人的帮扶慰问金将由市总工会划拨至各区总工会,由区总工会代为发放,原则上慰问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总工会近日发出《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明确在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的情况下,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了保障范围,不幸罹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最高可获互助金5万元。《通知》将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的期限前溯到2020年1月1日,新参保的职工也可以马上得到保障,职工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官网、电话12351等途径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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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慰问对象
佛山市因公感染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包括按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前往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被其感染确诊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请时间
即日至2020年12月30日(将视疫情防控需要予以调整)
帮扶慰问标准
(一)因公感染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一经确诊,每人给予30000元帮扶慰问金。
(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确诊感染后,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被其感染确诊的,相关亲属可获得帮扶慰问金每人5000元,一个家庭最高20000元。
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总工会帮扶慰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申请表》;

(二)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审核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工会公章;申请人所在单位未独立建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工会审核提交);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直系亲属被感染确诊的,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该亲属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确诊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要求同上),以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
(五)申请人本人佛山本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直系亲属的慰问金统一发放到申请人账户上。
申请流程
(一)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需将本工作方案传达至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一线工作人员,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提交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二)经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后,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相关申请人帮扶慰问金由市总工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各区申请人帮扶慰问金由市总工会划拨到各区总工会,区总工会须及时安排发放;原则上慰问金不以现金方式发放。
(三)省、市同类帮扶慰问金不得重复申领。按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前往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因公感染新冠肺炎获得当地相关帮扶慰问金的,不影响其向我会提出并获得相关帮扶慰问金的权利。
咨询电话:8224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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