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有关要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发热咳嗽药品购买登记制度。
2月9日起,顺德区市场监管局通过10个镇街分局、区医药保健商会等监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第一时间对全区14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文件要求,力保通知到位,同时切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具体执行细则,内含相应的工作要求、填写表格和上传途径等,要求全区零售药店能做一贴一测一写一传一报等“五个一”要求。
据悉,贴,即把相关通知贴出来;测,即进店必须测体温和戴口罩;写,即填纸质信息登记表;传,即登记表内容上传至区市场监管局电子平台;报,即遇到发热等四种情形的必须进行报告。

图为检查组在对药店进行检查。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也建设使用电子平台,用于登记和收集全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度,采取全局出动、区镇联合,由区局领导分五组带头,分片包干,对全区药店是否执行登记制度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检查覆盖率100%,并随机抽查10个镇街药店,监督制度落实的进度。
据统计,2月9日至2月13日,在顺德,已按制度上报信息的药店数为830家次,上报购药者信息数为3854条。
此外,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还向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宣讲工作,要求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必须填报“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做好信息登记,而药店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现象的顾客,要指引其直接前往医院就诊。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患者,药店暂不对其销售药品,属于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不能严格执行进店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规定的药店,需暂停营业。
截止目前,全区已检查药店落实情况465家(1月24日起累计检查药店数960家),因不符合要求劝关药店数39家。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药店将从严处理。
文|图: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