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豪宅税”起征点创新高
佛山日报 2019-12-26 22:37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近日公布了顺德区2020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实际成交价格继续按建筑面积计算,起征点每平方米比2019年下半年上调了2796.12元,达到21621.74元/平方米。

据介绍,顺德区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其起征点根据上一半年新建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为该价格的1.44倍。该优惠标准是界定普通住房和豪宅的主要依据,故被业界称为“豪宅税”。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顺德区2020年上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1621.74元/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顺德区“豪宅税”调整后,与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该区“豪宅税”设置标准,即16520.9元/平方米,18825.62元/平方米两个数据相比,增幅较大,更是首度突破2万元关口。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