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岁末年关,各大节日纷至沓来。商家为了冲业绩,纷纷推出了健身房年卡、美容美发充值、儿童游乐卡充值等预付消费服务,由此引发的预付费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佛山市消委会针对此类消费发出节日消费提示:年终预付费消费多,市民注意避坑!
年终预付费消费易踩坑
据佛山市消委会统计,消费者在预付消费过程中,容易踩中以下雷点:
坑点一:老板跑了,店门关了
办卡1个月,某连锁美容院突然关闭了,人去楼空。
坑点二:装修后重新开业,卡里的钱不算数了
某大型连锁健身房先以低价促销吸纳大量会员,然后以装修为名闭店,重新开业后门店工作人员一致矢口否认续卡一说,宣称本店已换了老板和管理公司,之前做出的承诺概不作数。
坑点三:办了卡,不让退,不让退
某市民在家附近的一家健身房办了3年的会员和买了1万元(50节)私教课,约了两次课,第一次因为临时加班,所以没去成;第二次教练说他要休息,该市民就提出要退课,遭到拒绝。
坑点四:新型预付费陷阱
与消费贷相结合,消费者既退不了服务,又需要偿还贷款。更甚的是与套路贷结合,导致消费者落入圈套。
律师支招维护合法权益
面对预付费消费纠纷,消费者有哪些合法权益可以主张?佛山市消费者律师顾问团吴斌律师支招: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3.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4.第26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预付费消费“避坑宝典”
针对预付费消费纠纷频发的问题,佛山市消委会发出以下避坑指南:
1.消费者应根据个人需求和个人还款能力,理性进行预付费式的消费。
2.关注服务机构的工商登记及信用,查询其是否此前存在消费争议;查询贷款公司是否经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具备资质。
一些服务机构打着培训的幌子,但可能其实际目的是为了圈钱,故查清其信用状况十分必要,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公示信息系统网络查看其是否有工商登记,并多方查证其是否诚信。有的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贷款公司或者服务机构的准确名称,或者收取价款的机构与服务机构不一致。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对主体、合同和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并取得经营者开具的发票。
3.仔细阅读服务或商品的格式条款和合同细则。消费者对不公平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增加书面备注条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特别是要明确合同的解除条件,在培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协商一致解除的难度是较大的,所以,双方一定要约定单方解除的条件,比如: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为前提保留消费者的单方解除权;在未成年人不愿意继续培训的情况下,可单方解除;或者效果不佳没有提升的情况下可单方解除。总之,保留单方解除权,可保留有效的退出空间,防止强制消费、无效消费。
4.要及时主动维权。消费时就要注意了解售后服务渠道,既是作为判定企业信誉条件之一,也是以防万一维权需要。千万莫以资金量少或手续问题而放弃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佛山市消委会在以往消费咨询中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因预付款消费卡上的金额数值较少,往往主动放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消委会提醒,该行为只会助长更多的不法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5、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及有效证据。保留所有相关宣传内容、消费支付凭证、单据、书面合同,遇到侵害自身消费权益的情况,有利于合理合法地维护消费权益。
文/佛山日报记者阮凤娟 通讯员杨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