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报道:昨日上午,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国兴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过任命书后,刘国兴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刘国兴在任职表态发言中表示,近年来,以建设高质量发展幸福美丽容桂为目标,容桂街道在村改攻坚中取得新突破,在产业升级中汇聚了新动能,在民生改善中收获了新成果。今后,在新的岗位上,将不负人民重托,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完成本职工作,把勤学善思作为干事之基,求真务实,坚持一切工作从有利于高质量发展出发,多谋民生之利,廉洁勤政,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刘国兴同志简历
刘国兴,男,汉族,籍贯顺德勒流,1967年3月出生于顺德勒流,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985.12-1990.06 顺德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其中:1986.09-1989.08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6-1993.03 顺德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其中:1991.06-1992.05伦教镇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成员)
1993.03-1994.10 顺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10-1998.05 顺德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其中:1995.06-1995.12陈村镇挂职党委办副主任)
1998.05-2000.06 顺德市人民法院容奇法庭庭长;
2000.06-2002.09 顺德市人民法院容桂法庭庭长;
2002.09-2003.04 顺德区(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2003.04-2005.09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科职);
(其中:2001.08-2003.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习,2001.09-2003.12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习)
2005.09-2007.10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7.10-2011.05 顺德区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1.05-2014.09 伦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其中:2011.09-2014.06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4.09-2015.03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5.03-2016.06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运输分党组书记;
2016.06-2017.01 顺德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
2017.01-2019.12 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委主任;
2019.12-现在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