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这场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打造“零触烟”环境!
佛山日报 2019-12-17 18:15

佛山日报讯记者郑泽聪通讯员杨静雯报道:日前,三水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了“青春·校园·无烟草”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先后对冠华小学、河口中心小学、华侨中学等12所中小学校100米范围内的超市、士多等商店是否存在销售烟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内部以及距离中小学校所有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两个行动小组。行动组通过询问、查看等方式展开检查。经检查,发现有8家商店销售香烟,其中有3家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行动小组工作人员对该8家商店的经营者进行了教育与警告,并劝告他们将烟草下架,经营者们均马上予以整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下架在售的烟草,并承诺今后不再在店铺销售烟草。

该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不仅及时掌握了三水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使校园周边商店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增强,还有效消除了在校学生就近获取烟草的风险,取得良好效果。

三水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三水检察院将针对该次专项行动排查到的问题特别是存在3家商店无证销售烟草的情况向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履职,打击违法行为。在往后的工作中,三水检察院也会积极加强与区烟草专卖局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周边烟草专卖零售管理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打造“零触烟”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